央广网北京5月15日消息(记者 宓迪)近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两则对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邢台银行”)、一则对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的行政处处罚信息。
具体来看,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因贷款“三查”制度落实不到位、存在空转套利行为,邢台银行被罚款150万元,时任邢台银行北围支行行长等8人因相关行为均被处以警告;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、不良贷款管理不审慎,邢台银行被罚款285万元,时任邢台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被罚款5万元;因异地非持牌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,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被处以罚款30万元,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总经理被处以警告。
资料显示,邢台银行成立于2007年9月19日,注册资本金24.3亿元。目前专业股票配资官网,邢台银行在邢台区域下辖4家营管部,在邯郸、衡水、保定、廊坊设有4家分行,共计88家支行,1900余人。截至2024年末,该行资产总额1757亿元,各项存款1498亿元,各项贷款978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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